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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10.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坪山税务所
  办公地址:龙岗区坪山街道东纵路375号
  11.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坑梓税务所
  办公地址:龙岗区坑梓街道人民路4号
  12.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龙城税务所
  办公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
  13.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南湾税务所
  办公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
  以上各地方税务局有权书面通知金融机构冻结存款或采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税收保全措施;有权书面通知金融机构扣缴税款或对扣押、查封的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并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以上各税务所的执法权限为:对税收违法行为实施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税务稽查机关
  (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全市地方税务(含内、外)稽查工作,受理举报的涉税案件。负责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等税收案件的查处和有关部门批、转的涉税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理。
  办公地址:福田区福田路26号
  (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罗湖区、盐田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办公地址:罗湖区梅园路西804号
  (三)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福田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办公地址:红荔西景田南路19号
  (四)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南山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办公地址:南山区正风路1号
  (五)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宝安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办公地址:宝安区23区创业一路270号
  (六)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稽查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龙岗区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办公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1号
  以上各稽查局有权通知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存款或采取扣押、查封纳税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税收保全措施;有权通知金融机构扣缴税款或对扣押、查封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并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四、主要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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