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动畅通工程工作的开展。
针对重点拥堵路口、路段,逐个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针对性对策,逐个整改。通过单行线、可变车道、交通诱导、停车诱导、信号配时优化等手段合理组织交通,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加强施工项目的交通组织,降低对城市路网正常交通的影响。在建成区次干道以上道路相交路口安装信号灯,增加灯控路口数量。增加城郊结合部道路信号灯、隔离护栏、减速带、减速道钉、振荡标线、路口警示灯等安全设施数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按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的制度,降低交通事故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四、评价考核方法
2007年的评价方法实行申报制。对纳入公安部、建设部直接评价的主城区达到A类城市模范管理(一等)水平的评价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建设部《2007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后下发)的要求,在2007年11月底前完成自评材料和背景资料,报送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公安部、建设部复评;万州、涪陵、黔江、江津、合川、永川、南川、万盛、长寿、大足等10个城市,在2007年11月底前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材料和背景资料,由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达到要求的,报公安部、建设部通报;其余各地由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市评价后,报公安部、建设部确认。《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另行下发。从2007年起,畅通工程每两年评价一次。
对于行政区域内(包括郊区县)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城市,没有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的城市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升等资格;对于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城市,降低管理等级。
附件:
2007年畅通工程各职能部门职责及
工作任务考核表
一、市建委2007年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任务
责任人:乔明佳 联系人:李小重 联系电话:6387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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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完成时间 │ 配合单位 │
│ │ (责任单位:市建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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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成新牌坊立交和黄泥磅立交工程,完成大│2007年6月18日 │市公安局、市交委、│
│ │石坝、花卉园、黄金堡等3座人行过街系统 │前,花卉园人行│市规划局、市市政委│
│ │建设 │过街系统年底前│、市园林局、市环保│
├───┼───────────────────┼───────┤局、市精神文明办公│
│ 2 │竣工“高九路”、“牛滴路”、“嘉华大桥│2007年6月18日 │室、有关区县(自治│
│ │”工程,改善交通出行条件 │前,牛滴路年底│县)人民政府 │
│ │ │前 │ │
├───┼───────────────────┼───────┤ │
│ 3 │加大对主次干道的改造力度,结合城市改造│2007年年底前 │ │
│ │,有计划地打通“断头路”、“瓶颈路”,│ │ │
│ │优化道路网络 │ │ │
├───┼───────────────────┤ │ │
│ 4 │落实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创建“绿色│ │ │
│ │交通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建城〔2003│ │ │
│ │〕169号)要求,倡导各地建设有利于生态 │ │ │
│ │和环境保护多元化的绿色城市交通系统,创│ │ │
│ │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 │ │ │
├───┼───────────────────┤ │ │
│ 5 │完善交通主干道港湾式公交停车港建设,完│ │ │
│ │善公交站点的候车设施和其对应的人行过街│ │ │
│ │系统建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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