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成立黄冈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领导小组。
组 长:卢焱群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大洪 市政府副市长
吕小武 市中级法院院长(特邀)
胡歌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柳雪晴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骆效崇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万锦洲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黄金安 黄州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洪汉宽 浠水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武军 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特邀)
胡双成 黄州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洪 伟 浠水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胡歌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 准备动员阶段(1月22日-3月19日)
1、方案准备(1月22日-1月30日)
统计分析近三年我市的复议诉讼案件情况,召开座谈会,调查了解行政机关败诉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有关情况,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
元月下旬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工作任务和责任。
2、动员部署(2月1日-3月19日)
3月上旬召开全市第五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重点研究试点问题,主要部署以下工作:签订依法行政责任状(主要是本方案中的目标任务)、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编辑典型行政诉讼案件案例分析、明确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出台《黄冈市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和《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3月中旬,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上街宣传宣讲《行政复议法》,并适时召开重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新闻通报会。
第二阶段 查找问题阶段(3月20日-4月19日)
1、培训学习(3月20日-4月5日)
结合市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求,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组织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学习法律法规。重点单位是市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城建、规划、环保、文化、国税、地税、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劳动保障、农业、林业、交通、水利、安全生产部门的执法人员。学习内容是:《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
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鄂办文〔2002〕44号、鄂办文〔2003〕1号以及《
行政处罚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和保康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