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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黄冈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方案

  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化解和处理行政争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会议精神,降低我市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省政府在我市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试点的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纠正违法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复议应诉水平,降低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通过试点使我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较前几年有较大幅度提高。主要是做到“两下降、两上升、一提高”。
  (一)全市年度行政争议和纠纷总体上要减少,行政诉讼案件明显下降。
  (二)全市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含改变行政机关决定、责令履行职责)明显下降,控制在20%以内。
  (三)全市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和审结数相对行政诉讼案件明显上升,上升25%。
  (四)全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率较上年明显上升。
  (五)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明显提高。具体表现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准提高,行政复议机构得到加强,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建设明显加强。
  三、组织领导
  按照省政府的意见,此次综合试点工作除在我市全面开展外,同时侧重在黄州区、浠水县和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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