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湾蛇口片区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湾蛇口片区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年4月5日 深府办〔2007〕58号)


  《深圳湾蛇口片区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湾蛇口片区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证深圳湾蛇口片区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和《深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有关规定及市政府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理整治范围、内容和目标
  深圳湾蛇口片区海洋环境综合清理整治工作关系深港西部通道、深圳湾滨海休闲观光带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整体效果,深圳湾蛇口片区海域的航道交通安全,全面整治海洋环境迫在眉睫。
  清理整治范围:东起深圳湾大桥以西海域,西至赤湾港以南海域(不含香港海域)。
  清理整治内容:一是各类“三无”船舶;二是沿岸非法构筑设施;三是海上养殖设施。
  工作目标:计划2007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深圳湾海上环境的综合清理整治工作,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该区域不出现新的养殖设施及非法构筑物。
  二、清理整治要点
  深圳湾蛇口片区海洋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块为主,条块配合,辖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在地毯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全方位、立体式推进。重点是深圳湾蛇口片区海上构筑设施和“三无”船舶,实施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三、组织领导
  深圳湾蛇口片区海洋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海洋渔业、海事、边防、公安、城管及南山区、宝安区政府等多个部门,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清理整治海上设施,建立深圳湾蛇口片区海洋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召集人:李铭
  成 员:陈玉明,赖志平(市农林渔业局)、赵广华(南山区政府)、龙耀庭(宝安区政府)、梁俊乾(市农林渔业局)、施志刚(市公安局)、林志豪(交通部深圳海事局)、秦永安(市城管局)、王虎善(市财政局)、刘永根(市国土房产局)、叶建清(深圳武警边防六支队)、李建南(深圳公安边防支队)、骆爱金(南山区农业水务局)、郭文企(宝安区农林渔业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