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7]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以下简称“村村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是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村村通”工程自1999年实施以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共完成了795个行政村和1347个50户以上自然村的“村村通”建设任务,解决了全市近百万农民群众听广播难、看电视难的问题,基本实现了全市行政村和50户以上自然村的村村通广播电视目标,有效扩大了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全市农村广播电视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农村广播电视覆盖尚不平衡,一些贫困山区广播电视覆盖仍然存在标准不高、管理滞后的问题,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出现滑坡,部分农村地区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少、质量不佳,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不高。这与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与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全面推进新时期“村村通”工作。
二、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首位,以政府为主导,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强力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水平。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成果,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广播电视覆盖能力和质量,逐步消除“盲区”,增加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丰富服务“三农”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建立健全推进“村村通”工作的长效机制,构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