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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城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是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黄冈城区打非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和黄州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并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参与联合执法。其主要职责及任务是:负责每月召集成员单位研究、部署、通报黄冈城区打非工作情况,推介各地打非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印发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简报;负责组织联合执法,全年集中开展2-3次打非行动。
  二是成立联防小组。联防小组由黄冈城区各辖区内的公安派出所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人员参与。其主要职责及任务是:全力配合联合执法组开展打非工作;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的日常打非工作;查禁辖区内烟花爆竹私产、私售、私运、私储等违法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黄冈城区“禁改限”区域外已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网点的货源必须由市区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配送。禁止批发公司向无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
  三是成立日常监管小组。日常监管小组由公安、安全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交通、邮政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烟花爆竹的监管职责。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如下:
  市公安局:牵头负责黄冈城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打非方案,收集整理打非信息和工作总结。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严格运输证件和焰火晚会燃放许可的审批工作;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治安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核发烟花爆竹批发销售许可证件;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整改的力度,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企业;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抽查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开展禁止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专项治理,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加强烟花爆竹流通领域的监管,负责查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市交通局:负责审批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资质;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和在监管的通航水域内的船舶载运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查处烟花爆竹运输企业非法承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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