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城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7]28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冈城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黄冈城区严厉打击非法
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把黄冈城区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工作(以下简称打非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2007〕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发展、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联合执法、分片包干、日常监管、严打死防、齐抓共管”的方法,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决打击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切实保障黄冈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目标:通过长期性的开展黄冈城区打非工作,坚决取缔、关闭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严肃查处违法相关责任人员,有效减少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打非对象及范围
黄冈城区所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相关的责任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由邓新华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童俊副主任、市公安局江耀龙副局长、市安全监管局石军副局长、市交通局王银生副局长、市工商局程炜副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陈武副局长、市邮政局余正西副局长、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金正宪副主任、黄州区政府刘金先副区长等为成员的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打非日常工作。建立上述部门参加的联络员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问题,实施打非方案。
(二)组建打非工作专门队伍。黄冈城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联合执法、联防治理和日常监管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打非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