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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黄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黄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通知
(黄政发[20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为组织实施好《纲要》,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和任务,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原则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涉及政府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的主要指标、重大举措、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任务等进行分解落实。突出重点,责任明确,便于操作。
  二、任务分解
  (一)约束性指标
  指《纲要》中提出的必须确保完成的指标。该指标是市政府在公共服务和涉及公众利益领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也是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城镇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
  ──由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2010年年末总人口不超过757万人。
  ──由市人口计生委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4、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585万亩左右。
  ──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
  ──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6、森林覆盖率达到45%。
  ──由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7、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
  ──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8、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
  ──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二)推进新型工业化
  坚持引进知名品牌与建设自主品牌相结合,把打造精品名牌与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开拓市场相结合,加强产品的研发、策划、宣传和包装,不断提高产品档次、科技含量和市场覆盖率。坚持大力招商引资和激活民间投资并举,巩固优势产业和新上重点项目并举,培植一批规模大、市场广、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相关产业、支撑经济发展的重点骨干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和规模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按照专业化分工,搞好与大企业的协作与配套,发展一批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的企业。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建立主导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加强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促进企业向园区聚集、资本向园区流动、人才向园区集中、政策向园区倾斜,使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成为优势产业的载体。重点支持食品饮料、机械电子、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建筑建材和森工等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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