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市五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市五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淄政办发电[2007]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市接连发生5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暴露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现将事故情况予以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一刻也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事故伤亡情况和暴露出的问题
  5月2日,桓台新盛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池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触电伤亡事故,死亡1人,伤1人。
  5月3日,周村鲁圣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5月3日,沂源鲁村煤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井下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
  5月6日5时20分,淄博市唯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博山分公司驾驶员朱增珍(女,46岁,博山区人),驾驶鲁CH4725号“金龙”中型客车(核定载客19人,实载5人),沿803省道由南向北行至淄川区昆仑镇洄村村路段时驶向公路左侧,与由北向南行驶的鲁S16555号“欧曼”重型自卸车相撞(驾驶员王涛,30岁,莱芜市莱城区苗子山镇大漫子村人),造成客车乘员2人当场死亡,另有2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两车受损。
  5月6日10时,山东鑫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桓台县文体中心图书馆进行清理顶层铝塑板保护膜作业时,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死亡3人,伤1人。
  “五一”黄金周期间连续发生5起生产安全事故,且2起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明显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教训十分深刻。一是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导致工作漂浮,抓落实的力度不够。二是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个别区县政府监管部门没有认真贯彻落实4月20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没有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有的区县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三是“三违”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企业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导致事故频繁发生。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