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关于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2005至2006年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我市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三年来,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车辆加油行为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鉴于我市定点加油价格优惠率已相对较高,经研究决定,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不再另行组织招标,可在原合同基础上续签。现已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与愿意继续合作的供应商达成协议,确定了2005至2006年度定点加油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本期定点加油期限为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
二、定点供应商地址及油品优惠率见附件一;
三、定点加油站一览表见附件二;
四、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代市直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 “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协议书”内容见附件三;
五、市直单位办理定点加油业务时,需填制《定点加油登记表》(见附件四);,持此表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晋中市政府采购燃油采购卡》。原已领取的《晋中市政府采购定点加油证》仍然有效。购油时持卡(证)到确定的定点供应商处按政府采购燃油价格购买油票或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