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测绘局转发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关于做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粤国土资测管发[2007]111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甲级测绘资质单位:
现将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关于做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测管函[2007]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甲级测绘资质和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增加业务范围、变更事项的单位,应在国家测绘局网站登录测绘资质管理系统,按照规定提供资料,申请材料应用系统生成规范数据,通过系统和网络报送到省国土资源厅。
二、已经取得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定提供资料,应用系统生成数据,在2007年9月15日前通过系统和网络报送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