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系统公文电子传输与二维条码系统开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系统公文电子传输与二维条码系统开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7〕30号 2007年3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政府系统公文运转效率,自2007年4月1日起,全省政府系统公文电子传输与二维条码系统正式开通。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4月1日起,全省政府系统公文电子传输与二维条码系统正式运行,全省政府系统各单位之间非密级公文均可通过该系统传输。省政府办公厅对已连通政务信息网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接收上报的非

  密级请示性纸质公文。省政府办公厅不再下发非密级纸质公文。

  二、2007年5月1日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上报省政府的公文须加贴规范的公文二维条码。

  三、为切实加强系统管理,省政府办公厅将建立短信平台,以及时督办公文传递。各单位要明确下列相关联络员:1.各市、县(区)、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厅)文电管理部门的负责人;2.各市、县(区)、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厅)文电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文电子传输与二维条码系统的操作人员;3.各设区市、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厅)信息技术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各县(市、区)信息中心主管领导;4.各设区市、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厅)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电子公文传输与二维条码系统的技术人员,各县(市、区)信息中心技术人员。

  四、请各单位将联络员的手机和办公电话,于2007年3月23日下午5时前,通过会议活动报名系统(网址http://14.0.90.4)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五、要求各单位文电操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的上、下午上下班时间,分别登录公文电子传输与二维条码系统查收电子公文;文电操作联络员全天24小时打开手机,保证短信平台畅通,在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或突发事项,急事急办。

  六、公文电子传输与二维条码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接收电子公文时,收文单位应及时与发文单位联系,并查明故障原因,及时解决。如有重要紧急公文可请求发文单位以传真方式将纸质公文发送至收文单位,待公文电子传输与二维条码系统修复后再接收电子公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