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7〕19号 2007年3月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增加全省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省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以不影响行洪泄洪、不造成水土流失、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宜耕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农田整理为手段,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耕地面积、粮食总产量、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农民收入、森林覆盖率、发展后劲“六个增加”。
二、主要目标
整个工程规划期为5年(2007-2011年),规划开发宜耕未利用地30万亩(其中省重点示范工程项目约10万亩),新增有效耕地面积约22.5万亩;整理耕地350万亩,新增有效耕地面积约18万亩。两项合计开发和整理土地380万亩,约净增有效耕地40.5万亩(具体分年度安排见附表1)。
三、工作内容
(一)调查摸底。开展土地后备资源调查,查明项目区土壤、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等农业环境因素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以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壤改良。
(二)编制规划。编制《江西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规划》,明确工程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市、县项目布局。制定《江西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年度计划》,开展项目规划设计、投资预算,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
(三)资金整合。将我省用于耕地开垦和土地整理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等各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资金用于工程实施。
(四)项目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原则,进行田块归并、土地平整、增厚土层、渠系配套、道路优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开发项目区内宜耕未利用地,复垦废弃地及集体建设用地。
四、资金来源与安排
初步测算工程总投资82.6亿元,其中造地需投资23.1亿元,耕地整理需投资59.5亿元。造地23.1亿元中,省重点示范工程项目需投资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