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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下达的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下达的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7]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下达的我市2007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全面完成我市2007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控制指标任务,迅速将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乡(镇)、部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二、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完成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涉及到的各项工作指标。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一次综合或专业安全生产检查;政府领导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乡(镇)和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积极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培植一批安全生产样板企业,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四个创建”任务;当年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面要达到100%,各类事故按期结案率要达到100%。
  市安全监管局要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新进人员安全教育面要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重大危险源挂牌监控率要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我市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26人的控制指标。
  市公安交警支队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机动车驾驶员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面要达到100%,农民受教育率要达到90%以上,当年下达的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合格率要达到100%,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起数要下降50%以上,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要分别下降5%以上,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63人的控制指标。
  市公安消防支队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年内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率要达到100%,消防重点单位安全标准达标率要达到30%以上,重点镇专职消防队、社区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要分别达到50%以上,火灾事故查清率要达到95%以上。火灾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要分别下降5%以上,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我市火灾事故死亡人数2人的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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