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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

  (一)广泛开展“个十百千”农业机械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从2007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争创1个农机化示范县、10个农机化示范乡(镇)、100个农机化示范村、1000个农机化示范户。各地要高度重视,制订切实可行的目标和实施方案,把创建活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和作法在全市推广,推动我市农机化工作上台阶。
  (二)大力培育农机大户。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培育农机大户纳入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由农机管理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的培育农机大户的工作机制。积极宣传报道农机大户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对农机大户重点帮扶、跟踪服务,解决他们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农机主管部门要在农忙季节前,向农机大户提供作业信息,帮助农机大户联系作业用户。充分利用国家实施购机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建立健全培育发展农机大户的扶持机制。
  (三)认真落实购机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一项产业促进政策。各地要积极争取农机购机补贴资金,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经费,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做到政策宣传到户、机具落实到户、技术培训到户、监管服务到户,把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四)着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稻是我市种植的主要粮食作物。推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要着力推广水田耕整、插秧、收获、烘干等机械化作业技术。当前要突出抓好机械插秧推广工作。积极推行“党委、政府领导,农机部门组织,农业部门配合,农机大户示范,种粮大户先行”的工作模式,将机械插秧推广纳入农机“以钱养事”的考核内容。要搞好示范田,办好培训班,解决广大人民群众育秧难的问题,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整村、整乡(镇)、整县推进。在加速水稻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的同时,积极引导林牧渔业、经济作物、设施农业、旱作节水、生态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等机械化技术的全面发展。
  (五)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机械。各地要根据农业板块经济的发展规划,大力推广工厂化育秧、机械插秧、稻麦收获、油菜育苗移栽、油菜籽收获脱粒、粮食(油料)产地烘干、化肥深施、茶叶采摘、板栗剥球(壳)、花生挖掘采摘剥壳、果园“三微”(喷、灌、滴)、设施农业等农业机械化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贡献份额。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培训优惠政策,大力开展农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农机人员操作水平。深入实施各种农机推广创新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
  (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要继续抓好“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的创建。在平安创建活动中,着力改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装备条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构建宣传教育、技术检测、执法监控“三大防线”。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农用机车列管率、技术检测合格率及操作人员持证率。加大田检路查、打击“黑车非驾”的力度,依法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建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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