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107号)精神,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义
  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一些主要农作物的栽培面积和产量居全省前列。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既是立足我市“三农”工作实际,解放农村劳动力,满足广大群众愿望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2007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农业机械化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基本目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的需要。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意义。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机械化事业全局,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围绕农业板块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发展布局,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效,促进我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到2010年,全市可机耕地面积中,综合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70%。其中,机械耕整作业面积占可机耕田地面积的75%;机械播种作业面积占可机耕田地面积的15%;机械插秧作业面积占水稻种植面积的10%;机械收获水平达到30%;机械植保、排灌、脱粒水平达到95%以上。全市农业机械装备水平有较大提高,农用机电总动力达到178万千瓦,亩均0.3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95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1.1万台;拖拉机配套农机具达到4万部,机引农具配套比例达到1∶2。
  三、强化农业机械化工作举措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