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消防法制建设进程加快。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五”时期,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消防条例》再次进行了修订。南京、苏州、徐州等市也制定或修订了地方性消防法规。省政府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省有关部门制订实施了省级地方工程消防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消防管理标准。
  (四)公共消防设施得到改善。“十五”时期,全省各市、县(市)和建制镇均已编制消防规划。全省现有消防站215个,其中新建75个;城镇市政消火栓近4.6万个,其中新建1.5万多个;各类执勤消防车辆937辆,其中新增举高消防车39辆、大功率泡沫消防车87辆、消防通信指挥车14辆、防化洗消车5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42辆,以及其他各类消防车和专勤器材;消防员个人主要防护装备近1.6万件套。全省投入消防装备建设专项经费5亿元。
  (五)江苏特色消防队伍有了新发展。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大练兵等活动,消防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明显提高。全省现有13个省辖市公安消防支队、148个公安消防大队(其中4个特勤大队)、164个公安消防中队(其中20个特勤中队)。同时,大力发展以地方政府消防力量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从2005年起,省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省征招4500名合同制消防员。全省建有地方专兼职消防队伍1350个,队员1.1万多人,执勤消防车718辆、三轮消防摩托车880辆、手抬机动消防泵1300多台;乡村和城市社区志愿、义务消防队1.4万个,队员11万人,手抬机动消防泵2700多台。
  (六)消防科技建设成效明显。全省坚持贯彻科技强消战略,积极开展消防科技研发推广工作,共有26个消防科研项目分获公安部、省科技厅立项,2个项目通过公安部科技成果鉴定和验收,4个项目分获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器材设施技术创新成果一、二、三等奖。全省消防信息化建设加快,依托公安“金盾工程”主干网建成全省消防部队计算机信息网络,实现全省消防部队各级之间电子公文交换,逐步开通消防大、中队图像传输和远程教育培训等网上应用。各省辖市消防支队探索建立了到大、中队2兆带宽的指挥专网。
  过去五年,我省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消防事业的发展与“两个率先”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十五”期间,全省共发生火灾7.8万多起,死亡800多人,受伤1000多人,直接财产损失2.5亿多元,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相对仍然较低。突出表现在:一是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没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管理措施不到位。有些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职能有所弱化,没能充分履行组织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能。行政监管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和消防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二是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相对滞后。全省城镇消防站存在布点稀、距离远、保护半径偏大等问题。一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建设总体规划中缺少消防规划。一些地方特别是乡镇工业园区公用消防设施欠帐较多,部分设施缺少有效维护保养。消防装备建设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防化洗消、消防救援等特种装备配备严重不足。三是致灾因素和火灾隐患依然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大量存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中村”和城市出租屋等场所消防安全保障不够到位,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危化品泄漏爆炸事故的重大危险源较多,各种致灾因素和火灾隐患仍然存在。四是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公益化程度比较低,不少居民和学生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人为因素仍是火灾多发的主要原因。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