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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吉林市城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统一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自2007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农村中小学校除可代收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擅自设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政策,并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足额到位和科学合理使用。市、区财政要把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市、区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截留、挪用和不合理、不合规使用经费的现象,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财政、教育等部门及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力度,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发展的和谐环境。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委宣传部和各区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吉林市城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晋修担任,副市长杨金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和市教育局局长兼任。各区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附件:
吉林市城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晋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金顺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常 贵 市财政局局长

  佟剑秋 市教育局局长

  冷 杰 市发改委主任

  朱秀山 市人事局局长

  王 松 市审计局局长

  樊来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天林 船营区政府区长

  刘吉全 昌邑区政府区长

  崔振吉 龙潭区政府区长

  刘文彬 丰满区政府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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