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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人才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4.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覆盖城镇所有从业人员、制度规范、水平适当、基金平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社会保险衔接办法。探索建立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制度、人才困难补助制度和特殊人才住房补助制度,逐步建立重要人才的政府投保(政府出资购买商业保险)机制。强化人才安全意识,探索建立人才安全的预警和防范机制,加强和改进重要人才安全工作。
  (五)市场体系
  1.改革人才市场管理体制。修订《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建设。遵循市场规律,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发挥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市场主体作用。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流动中介机构的公益化进程,引导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市场化、产业化。健全人才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引导人才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人才市场建设,形成公益型人才市场网络。积极培育和发展网上人才市场,促进各类人才市场联网贯通。加快农村人才市场建设,形成农村人才开发网络体系。实行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完善市场准入规则,鼓励有资质的境外人才中介机构以合资形式进驻江苏,加大与国际一流人才中介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创办观念新、机制新、方式新、操作新的中外合作人才公司。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连接国内外、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规范的市场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市场的专业化、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
  3.提升人才市场服务水平。加快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络建设,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信息共享、联合建站、共同投资、共同受益等资源整合方式,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人才服务平台,形成面向社会、辐射全省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信息数据库,建立人才预测和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人才结构动态变化预警机制。完善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
  四、队伍建设和重点工程
  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主体,以重点人才工程为基石,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努力造就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百万计的专门人才,一大批拔尖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在国际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各方面杰出人才,加快“人才强省”步伐,继续保持江苏人才开发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一)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建设,重点实施“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和“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选派优秀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脱产培训或进行“菜单式”学习,到国外境外政府部门、著名大学、跨国公司学习培训。坚持和完善挂职锻炼制度、学(训)用结合制度,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下级机关、上级机关、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通过理论教育、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党政人才的科学判断形势能力、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总揽全局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政人才队伍。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打造新苏商为重点,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核心,重点实施“三个五”企业家培育工程、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建立以大型企业为基础、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商学院)为骨干的培训网络,组建经理学院,培育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强与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的合作,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出国培训考察,聘请国外境外企业家来江苏开展咨询培训等工作,引进省外、国(境)外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建设一支战略决策起点高、市场开拓眼界宽、经营管理能力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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