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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人才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一五”期间,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实施、分别推进”的原则,紧紧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坚持重点带动、统筹开发、整体推进,在全省形成各类人才迅速成长、优秀人才充分汇聚、人才能力全面发挥的良好格局。
  (一)素质提升
  1.抓好现代国民教育。创新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效率,提升教育水平。巩固普及义务教育,加快普及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着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发展高等教育,重视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高等学校培养和集聚高层次人才的能力。面向社会和市场需求,实施我省紧缺和特殊人才专门培养计划,建立高等教育培养与人才需求相适应的有效机制,健全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2.推进人才终身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区的创建活动,为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提供资源丰富、开放共享的学习平台。逐步确立以学习者个人为主体、用人单位充分支持、政府对弱势人群和欠发达地区的人才予以必要支持的终身学习保障机制。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才的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建立政府部门牵头,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继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继续教育的规划、政策、科目指南、项目实施等方面的研究、咨询及评估工作。依托各类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设立的培训机构建立继续教育基地,完善继续教育实施网络。
  3.加强人才实践锻炼。根据社会分工的不同和职业领域的特性,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艰苦复杂的环境和丰富的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采取挂职锻炼、干部交流、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促进党政人才磨炼意志、增长才干;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引导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到生产一线从事科研开发、咨询服务,在实践中提高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水平;在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中,有计划地起用有发展潜力的人才,把他们放到关键岗位,在工作实践中锻炼组织协调、科技攻关能力。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的实践锻炼,努力提高人才把握社会需求的判断能力、科研开发的创新能力、服务发展的创业能力。
  (二)布局结构
  1.区域人才协调开发。增强苏南地区的人才优势,提升苏中地区的人才竞争力,加大苏北地区的人才开发力度。加强苏南、苏中、苏北地区人才的梯度开发,以产业转移带动人才智力转移和人才交流,促进全省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继续做好苏南苏北地区干部交流任职,从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通过设立苏北地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年由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加强对苏北地区急需人才培养和引进的资金扶持;通过落实引智项目、科技项目对接、人才资源共享等措施,加强对苏北地区高层次人才的项目扶持;通过改善苏北地区人文环境,增强苏北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到2010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人才数量分别达到403万人、169万人、211万人,分别占全省的51%、22%、27%。
  2.产业人才协调开发。围绕江苏优先发展行业和重点产业带的发展,制订有针对性的人才规划,建设具有地方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人才优势集群。采用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宏观指导与专项支持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相关人才向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集聚,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3.城乡人才协调开发。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支持各类城市人才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事业中,鼓励公务员到农村挂职、扶贫,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创业,鼓励企业经营管理者到农村帮助农民创业就业致富。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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