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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人才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人才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7〕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一五”人才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江苏省“十一五”人才事业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江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时期,也是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科技自主创新、构建江苏发展新优势的关键阶段。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和《“十一五”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我省“十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到2005年,全省人才总量达到540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53万多人,年均增长6.9%。各类高层次人才达到22.49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8.6万多人,年均增长10.1% 。全省共有两院院士9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6581人,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12人,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533人,博士后在站人数939人。江苏人才总量继续在全国名列前茅,人才开发呈现整体推进格局,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实施。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人才观,在全国率先召开人才工作会议,确立了人才强省战略,明确了人才强省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讨论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推进人才开发,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战略任务,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人才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政策,涵盖了培养、引进、使用等人才工作的各个环节和主要方面,形成了层次分明、体系完备、相互配套、特色鲜明的人才政策体系。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改进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制、岗位管理合同制、人事关系代理制。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构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并完善企事业单位多元化分配激励机制。创新人才管理方式,部分地区开展了“人才特区”试点工作。
  人才载体建设成效显著。江苏普通高校数及科研机构数位居全国第一,世界500强企业中有236家在江苏落户,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136个,科技创业园76家,博士后流动站128个、工作站97个,留学人员创业园24家,各类企业建有一批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为人才的成长和发挥作用搭建了平台。
  人才统筹开发力度加大。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紧紧围绕当地发展要求,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05年人才总量分别达288万、106万、146万,增幅分别达45%、39%、30%,人才数量占全省的比例分别为53%、20%、27%。沿江、沿沪宁线、沿东陇海线、沿海产业带各具特色的人才队伍初具规模。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开发明显加快,2005年人才数量达到288万人,占全省人才总量的53%。
  人才资源市场配置作用充分发挥。坚持公益性发展方向,稳步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体制改革,初步实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联网贯通,初步形成全省统一的人才服务市场体系,并逐步融入长三角、全国人才服务市场体系。各级各类人才市场蓬勃发展,人才中介组织规范运行,促进了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人才国际化步伐日益加快。开展江苏人才国际化战略研究,提出了制度框架、实施途径和具体措施。加大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力度,共引进近1万名留学人员和2000余人次国外专家,外国专家组织接受我省项目申请4000余项,完成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600余项。建立了江苏省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和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预测、信息发布、定期联系、回国就业服务等制度,设立了留学回国人员服务海外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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