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选拔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的公告
根据全省推荐选拔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就我市推荐选拔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选条件
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是在本行业、本领域有重大贡献,有较大影响力或发展潜力,在推进我省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各类高级专家。所推荐人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质优秀,学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投身新山西建设实践,主动为全省重大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决策咨询、项目论证、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服务,成绩突出。
3、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社会影响力,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行业、本领域中做出重大贡献,享有较高声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百人计划”、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培养工程的人选;
(3)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4)现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及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信息化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各类学科专家组委员;
(5)现任国家重点学科首席学科带头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首席学科带头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6)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五名、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
(7)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的重大和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973”计划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
(8)国家和我省“十一五”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国防科工系统型号总指挥、总设计师、副总指挥、副总设计师;
(9)山西省科技功臣、山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山西省优秀专家、山西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类奖、山西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奖获得者,山西省“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333人才工程”前两层次人选;
(10)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应用推广奖”和“农村技术承包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11)现任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的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科研中试基地主任,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2)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功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获得全国最高奖的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专家;
(13)获得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最高奖项,在省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艺新闻出版等工作者;
(14)在卫生和临床方面有重大科技创新或重要影响,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疫情和疾病的医卫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