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的通知

  (一)决定的期限。按复议法的规定,一般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60日内审结的,经市法制办分管副主任、主任签批可延长30日作出。延期审理通知书加盖市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
  (二)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拟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案件,由市法制办复议应诉科和分管副主任、主任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
  对拟作出维持决定的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复议案件,需要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案件,由市法制办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市政府分管领导听取市法制办的情况汇报,研究作出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书拟定后,由分管领导审签,报市长签批。
  五、送达归档
  (一)行政复议决定书经市政府领导签批后,由市法制办复议应诉科制作文书,加盖市政府印章,并分别送达给有关当事人。
  (二)结案后对在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经办人员应按顺序整理好案卷,按文书处理规定归档。

  附件:1、补正材料告知书
  2、调查笔录
  3、行政复议答辩书
  4、责令履行通知书
  5、停止执行通知书

  附件1:
补正材料告知书

(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初步审查,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补正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2、委托证明;
  3、具体行政行为文书;
  4、明确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5、超过法定复议期限申请复议的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的相关证据;
  逾期未向本机关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年  月  日

  附件2:
调 查 笔 录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调查地点:
  调 查 人:
  记 录 人:
  被调查人姓名:     性 别:         年龄:
  职 务:     工作单位:
  电 话:     地(住)址:
  调查情况:

  最后一页有调查人、被调查人签名。
  重要的调查笔录,被调查人要在每一页签名。

  附件3: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