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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5)36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自《关于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本政办发〔2000〕64号)下发以来,有关单位和部门普遍加强了对值班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了值班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建立了值班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责任制,使值班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为市领导及时了解和处置紧急重大事件提供了依据。但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值班制度不落实,上下联络不畅通;有的对重大突发事件上报不及时,延误了时间,使市政府领导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影响了对紧急重大情况进行及时妥善处理。为切实加强值班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进一步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2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
  值班工作是各级政府机关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作为对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和部门要从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和谐本溪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健全值班网络系统,确保上下联络畅通、反应迅速,情况得到及时处理。
  1.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各单位和部门要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值班工作,并落实值班工作人员和值班制度(决不允许更夫代替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敏感时间,要有单位领导坐班或在岗带班。
  2.要加强值班队伍建设,保证值班工作条件。要选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精的人员担任值班工作。要加强值班室的硬件设施建设,为值班室配备电话、传真机、计算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并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使值班人员都能熟练地使用这些设备。要加强各单位、各部门值班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不断改进对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理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及时、信息畅通。
  二、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范围、报送渠道和要求
  (一)报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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