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试点阶段(2005年10月至12月)。按照省总体安排,选择一个城区派出所作为试点单位,按照二代证制发的业务、技术要求,对信息采集、网络传输和证件制作进行综合测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技术指标和管理措施,为我市集中开展换发二代证工作奠定基础。
  (三)实施阶段(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一是信息采
  集。派出所在核实户口的基础上,从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生成申领人制证信息(《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经申领人确认无误并签字后,进行人像信息采集。二是数据审核和传输。派出所将文字信息和人像信息合成后,逐级上传,最后由市公安局将符合制证要求的信息上传至省公安厅。三是证件发放。市公安局将省公安厅制作完成的二代证逐级发放到各县(区)公安局及其派出所,各派出所对二代证进行质量检查和数据核对,确认无误后将证件发放到申领人手中。
  三、工作职责
  (一)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公民身份号码的编制管理和为现役军人换发二代证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市内外公民身份号码重号、错号问题;负责对各县(区)上传的制证信息进行检验并上传至省制证中心(所),同时将制证中心(所)的反馈信息下达给县(区)公安机关;负责密钥管理;负责市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并向省级人口信息数据库提供维护数据;组织、指导开展居民身份证管理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相关业务的培训、考核;指导全市人像信息采集设备、读写机具等设备的选型工作;指导居民身份证的日常管理及核查工作;制定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开展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市审计局。负责换发二代证相关项目的立项审计;核定换发二代证项目的收费标准并核发收费许可证;指导各县(区)物价部门对换发二代证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市财政局。负责办公经费的审核与拨付(不含两县);负责对政府采购换发二代证相关设备款项进行审核;负责全市二代证工本费收费票据的管理,并依法监督工本费上缴情况。
  (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二代证信息在全市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开通二代证信息与社保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
  (六)市发改委。负责二代证在其工作范围内的推广应用。
  (七)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做好集中申领二代证工作;负责二代证信息在全市高考、自考和各类学籍管理中的应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