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局关于本溪市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报告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局关于本溪市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报告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5]81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林业局《本溪市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报告》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予贯彻落实。

  二○○五年八月十日

本溪市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报告

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本委发[2005]8号),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首先在本溪县东营坊乡、桓仁县铧尖子镇、明山区大峪沟村三个单位开展了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截止6月末,试点工作全部结束。7月25日,省、市林改办抽调l0人分成二组,分别对三个试点单位的17个村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六大项16个小项,检查验收小组采取查阅改革档案资料、走访农户等多种形式,共审查了各类改革合同4090份,走访163户农户。现将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试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个试点单位共17个行政村(合并前),91个村民组,6528户农户,农业人口2.36万人;林业用地总面积45.5万亩,有林地面积42.34万亩,应参加改革面积36.55万亩。目前,产权改革面积35.89万亩(产权落实到户面积30.86万亩,集体与个人共有面积5.0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78.9%,占应参与改革面积的98.2%,农户参与率达95.6%(详见附表)。
  (二)试点工作收到的效果
  1.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产权制度改革盘活了林业生产资料,释放了林业生产力,受到了试点乡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表现为“三高":一是乡村两级干部对林改认识程度比较高。试点单位都将林改作为本地区今春头等大事,由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亲自抓,抽调机关干部包村具体抓。各村由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村林改领导小组组长,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二是试点乡村广大群众对林改的赞同率和参与率非常高。林改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广大农民拍手叫好,一致认为集体山林早就应该分包到户了。三是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地经济的积极性非常高。今春,试点单位农民个人造林比上年翻了一番。铧尖子镇以往每年全乡造林3000亩左右,今年完成了8000多亩,东营坊乡今年造林面积比往年增加了70%。另外,产权到户后广大农民对自己的林地林木更加珍惜,经常上山巡查,有效防止了乱砍盗伐和其他破坏森林现象的发生。在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都自发上山护林防火和制止乱埋滥葬。半年来,试点单位没有发生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同时,林业改革也为山区农民拓宽了致富渠道,发展林下产业势头迅猛。大峪沟村84户承包户,今春就有46户发展五味子、刺龙芽、刺五加等300多亩。东营坊乡今年已落实发展林下中药材5000亩,干坚果经济林4000亩,山野菜5000亩。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