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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7)按照《关于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公示牌的通知》要求,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外设置文明施工承诺牌。
  (8)设置施工现场围挡的夜景灯光照明,有条件的可在围挡顶端设置彩灯装饰,设置照射建筑物的装饰灯。围挡夜景灯光照明应符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保证照明设施功能完好。
  3.5月20日,上午9:00-11:00举办安全月咨询、宣传日活动。设立4处活动点位,分别是:和平区南京路抗震纪念广场、河西区危改纪念广场(广东路与徽州道交口)、南开区危改纪念广场(西市大街天江格调住宅小区对面)、红桥区解放广场(海河西路与通北道交口)。
  使用20辆宣传车上路宣传。宣传车外部悬挂或张贴标语、图片等。
  (三)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
  1.重点开展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五大伤害的专项治理。
  2. 开展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检查。各施工单位要做好工地卫生责任区的清扫,做好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工作。
  3.组织开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00号)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四)全面推行建设工地物业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在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实施物业管理的通知》(市建委建质安[2007]326号)的要求,全面推行物业管理,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不得参加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评选活动。
  物业管理工作作为观摩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市建设工地推行物业管理工作的推广实施。
  四、安全月活动组织的协调工作
  (一)安全月咨询、宣传日组织协调工作
  1.市安全站林平富负责市内主要路段的安全宣传标语设置工作。
  2.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尹庆利负责河西区广场安全咨询、宣传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3.市建委公用办杨念东负责解放广场安全咨询、宣传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及车、水、气运营安全宣传的组织工作。
  4.市安全站韩明华负责南开危改广场安全咨询、宣传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市安全站袁革忠负责营口道广场安全咨询、宣传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交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6.市建委质量安全处赵斌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7.市安全站办公室负责安排流动宣传车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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