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对行政执法依据的全面清理。
按省统一部署,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在八月底前完成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推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建章立制工作。依据《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所有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建设项目立项、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以及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汇编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并予公开,在此基础上,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为标准,就权力运行过程绘制流程图,规范实施流程,严格过程控制,同时,推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建章立制工作,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使其“不能不作为、不能乱作为”,最大程度避免行政权力运行的随意性。
3、进一步强化政务大厅的管理。
突出抓好行政审批大厅的管理和运转,做到带班领导、工作人员、服务事项“三固定”,人员管理、业务费用、部门权力“三入驻”,坚决杜绝明进暗不进、人进权不进、“前店后厂”、“体外循环”现象。全力组织、协调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实行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对已保留的审批项目,包括法定依据、审批内容、审批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要全部予以公开,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工作的透明度。
4、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报备制度。
各单位要定期上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尤其是涉及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资金管理、产权交易、公务员招考录用、城市规划等重点权力单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上学、就医、水、电、气、暖、公交等公益事业单位,要按季将公开的内容、方式等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建立政务新闻发布运作机制,由市政府领导出面或授权市政务公开办、市新闻办公室对全市经济运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重要情况定期对外进行发布,向社会公开。扩大听证范围,政府的重大决策在作出决定前,要在媒体发布公告,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听证会,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供政府决策参考。
加强对重点公开事项的指导和监督,今后凡以政府名义举办的新闻发布、听证、招标、人员录用等活动,公示方案都要事先报知同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审核批准,并派员现场指导监督,确保公开效果,维护政府公正诚信形象。
六、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