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农村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6〕6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提出加强全市农村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创新工作机制为突破口,以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为切入点,全面加强农村质监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挖掘农业增收的潜力,努力提高质监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有效性和贡献率,为推动全市城乡统筹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惠农工程,主抓七个方面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认真清理农业标准,强化标准起草部门的跟踪和制定的管理,做好标准制修订的服务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特别是充分利用农业专家资源,建立结构合理、数量适中、指导性强的完善的标准体系。到“十一五”末,制定发布40个农业地方标准。
二是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围绕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和出口农产品,因地制宜地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示范区开展的新模式;注重提高示范区建设的质量,使农业产地的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后加工、包装实施全过程实现标准化管理;到2010年,建立国家级农业示范园区3-5个,省级农业示范园区每个县最少建立1个,市级农业示范园区达到20个。
三是开展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及时、准确、系统地收集和发布国内外农业标准化信息,交流农业标准化工作经验,开展标准信息检索、网上咨询、信息传递等网络服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支柱产业的扶持力度,努力把龙头企业办成农业高科技和农产品出口的示范基地。
四是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认证。鼓励推动农产品企业开展农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无公害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各类认证,把农产品认证工作与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认证推进生产技术标准化的实施,进而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全面实施,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