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创新实干,确保抓出成效。为此,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业局局长、市物价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商业局、市物价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负责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组织实施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县(区)政府和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制定规划,细化指标,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确保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建立机制。建立考核机制,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区),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有关县(区)要认真总结桓仁县的试点经验,本溪县和有条件的区也要积极争取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区)。建立监督机制,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配送中心和重点扶持的农家店建立档案,跟踪管理;不定期检查各县(区)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难题;组织项目验收,对达不到标准的不予挂牌;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整体联动,合力推进。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营造环境。各县(区)政府和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积极研究制定本地区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做好相关方面的协调和服务工作。金融机构要积极做好贷款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企业要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指导,确保信息畅通。
(四)坚持标准,从严验收。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每年对农家店组织两次验收。具体程序:
1.农家店所属配送中心向所在地县(区)政府或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应验收资料。
2.县(区)政府和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合格的签署明确意见后,报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验收,逐一实地考核,对符合《本溪市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的,签署明确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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