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发展散装水泥的意识
将宣传工作当作一件大事常抓不懈,通过加强宣传,转变观念,提高意识,形成合力,促进发展。一是在城市和工矿企业、建筑施工等单位中,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广泛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对节约能源和资源、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社会综合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对发展散装水泥重要性的认识,为发展散装水泥创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对广大农村,主要是利用散装水泥网点,采取结合工程实例算帐对比的方法进行宣传,让用户真正了解有关规定和使用散装水泥的好处。三是注重宣传的针对性,重点突出对有关部门的宣传,把发展散装水泥与城市创卫、环保工作紧密挂钩,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特别要加强专题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让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散装水泥发展动态,支持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
(三)实施“科技兴散”战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加大散装水泥科技资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注重解决散装水泥装卸方面的技术难题,防止二次污染。提高散装水泥计量装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快实现散装水泥装备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一是投入一定资金开展科技攻关,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结合,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发新的散装水泥技术装备,尤其要开发适应我省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使用的散装水泥技术装备品种。二是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装备,逐步更新、淘汰现有落后的技术装备,不断提高散装水泥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资金监管,征管用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一是强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缴、使用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建设单位,特别是重点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缴。根据散装水泥工作特点,建立一套完善的资金使用申报、评估、审核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管力度,确保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真正用在散装水泥事业上。二是促进发展资金多元化,为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社会资金与外资投入发展散装水泥事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侧重用于发展散装水泥项目的贷款贴息,体现扶优扶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产业导向和经济杠杆的作用。
(五)抓好项目建设,推动散装水泥发展
抓住推动水泥产业和散装水泥行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集中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以重点突破。一是根据我省石灰石、煤炭资源的分布情况和交通运输条件,在龙岩、三明、南平、泉州等地建设一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项目(详见附表三),逐年提高新型干法水泥的比重,不断增加优质新型干法水泥和散装水泥供给。二是在水泥销售量大、增长快、混合材资源丰富的沿海非城市区建设一批大型水泥粉磨站、散装水泥中转库,使散装水泥供应、经营、配送布局更加合理、便捷。三是在全省大、中城市周边建设一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详见附表三),提高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能力,满足城市“禁现”和建设工程需要。
(六)加快水泥的结构调整,促进水泥工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总量控制,实施分类指导。严格按照闽政文[2005]358号文件提出的规划布局要求,根据市场需求,在石灰石矿山资源及交通运输条件具备的水泥主产地,重点鼓励发展日产4000吨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支持在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等地建设年产60万吨及以上的水泥粉磨站,南平、漳州等地应主动发展粉磨站、中转库或商品混凝土等水泥接替产业;严禁立窑等落后生产工艺新建、扩建和单纯以扩大产能为目的的技术改造项目。二是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各地市政府应制定机立窑淘汰、转型的实施方案,分年度、分地区淘汰和改造(转型)现有的机立窑生产线;对落后水泥产能比重较大的地区,投资建设新型干法水泥时,必须淘汰不低于新建项目产能50%的现有机立窑,作为新建项目核准的必备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补贴及赎买等多种方式,用于拆除机立窑的补贴;根据各地淘汰机立窑的进度制定相应的“以奖代补”奖励政策。引导有条件的机立窑企业改造为粉磨站。各地要优先考虑本地规模大、符合建设条件的现有立窑水泥企业改建为粉磨站,采用与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联营或购买熟料等方式,利用直径2.2米及以上磨机生产水泥,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并对机立窑水泥实行“差别电价”。三是加强政策指导,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水泥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水泥企业;完善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和规范,提高建设、建筑工程应用水泥的准入标准,依据不同工程的需求选择水泥类型和品种;禁止立窑水泥进入高速公路、机场、港口、桥梁、涵洞等重点建设工程和建筑物结构工程。推广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大力发展预拌砂浆和商品混凝土,支持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直接在大中城市郊区建设预拌砂浆和商品混凝土;认真执行新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实施对现有水泥生产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的安装和管理;提高企业对资源和能源的节约、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鼓励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同步建设低温余热发电,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工业和生活废弃物补燃发电。四是培育大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鼓励省属集团公司、有实力的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等规模化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重点培育3-5家大型骨干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新型干法水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淘汰现有机立窑生产线,有关部门要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贷款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大型水泥骨干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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