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广泛开展军民共建和谐南京活动
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队实际,研究制定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规划措施,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我市驻军多、院校多这一优势,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结合创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扎扎实实开展共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军人道德规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把军民共建工作纳入和谐社区的规范和评比标准之中,实行统筹规划,统一要求。加大军地在政治思想领域的合作,依托现有的烈士陵园和各类纪念馆等红色旅游基地,开展军民共建红色旅游景区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与部队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做好拥军服务工作,在“两新组织”中形成良好的拥军氛围。
六、积极做好拥政爱民工作
驻宁部队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本着“地方所需、群众所盼、部队所能”的原则,把军民共建活动与全面达小康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和支持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捐助活动,积极投身构建和谐南京的实践,以实际行动为民造福、为国兴利。以“双带双扶”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部队与村结对、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支援郊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活动,共同打造和谐家园。积极开展军警民联防联治,积极参与重大活动的维稳执勤,配合政法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军民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七、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
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和军地合署办公制度,加强军地之间的了解和沟通,密切军地之间的联系,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各项双拥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经常分析军民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及时了解和反映部队的意见和要求,有条件的区县可建立军地合署办公制度,真正形成军地联系畅通、上下网络健全的双拥运行新格局,确保军地双方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军民关系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