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感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孝感政发[2006]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孝感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孝感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意见
为全面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我市吸引金融资源的竞争力,保持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金融事业的共同繁荣发展。现就我市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及省关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进一步强化社会配合,不断拓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范围,全力打造“政府信用、农村信用、社区信用、企业信用”四大工程,努力实现经济与金融和谐进步,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夯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基础,建立以“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部门配合、行社协作、企业守信、个人自律”的“六位一体”工作机制,力争把我市建成经济基础牢固、政策环境优良、执法行为公正、金融资产优质、中介服务良好、信用体系完备的“和谐孝感”、“信用孝感”。
(一)经济发展提速。各项经济指标明显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地区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1%、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8%。
(二)政府重视金融。各级政府重视金融工作,适时出台支持金融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和相关优惠政策文件;定期召开金融工作会议,协调银企关系;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建设氛围。
(三)执法环境公正。执法机关从维护金融合法权益和保护国有资产的利益出发,严格公正执法,加大对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提高办事效率。金融诉讼案件的审结率、执行率和执行资金归行(社)率分别达到90%以上。
(四)金融效益提高。金融改革稳步推进,金融稳健运行,经营效益不断提高,实现当年盈利,扭亏增盈。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增幅12%以上;不良贷款占比下降5%;辖内金融监管有力,金融秩序稳定,无金融“三乱”;无新发生逃废金融债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