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标准粮油基地和蔬菜基地建设规划的通知
(宁政发(2007)1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100万亩高标准粮油基地建设规划》和《南京市20万亩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五日
南京市100万亩高标准粮油基地建设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确保我市有一定的粮油生产能力,腾出更多的空间用于结构调整和经济建设,在认真分析全市农业生产现状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制定“南京市100万亩高标准粮油基地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在农业生态环境较好、连片种植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规划建设100万亩高标准粮油生产基地,全面提高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一、规划的必要性
(一)保证我市粮油供应数量和质量,确保城市稳定的需要。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占用耕地的需求越来越大,为保持和稳定一定的粮油面积,规划一定数量的粮田面积,进行重点建设和保护,着力改善规划区内耕地质量,提高抗灾能力,在粮食供应紧张和突发事件发生时,保障我市有一定的粮食自给率。
(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集中优势区域进行耕地质量建设的需要。通过规划建设100万亩高标准粮油基地,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划分农业用地和开发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有利于集中优势区域进行耕地质量建设,发展粮油生产,促进全市优质水稻、油菜生产区域布局的形成,充分发挥南京水稻、油菜生产优势,提高单位面积产出量,切实解决建设和“吃饭”的矛盾。
(三)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新农村的需要。通过100万亩高标准粮油基地建设,可实行量质并举,切实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做到既“藏粮于库”,更“藏粮于土”。同时,对粮油基地进行重点建设,可以整合农业资金投入,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和农业投资效益,对新农村建设和实现“两个率先”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依靠科技、提高产量、提升品质、增加效益”的建设方针,在稳定一定的粮油种植面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以提高耕地质量为核心,以粮油产业基地建设为载体,以实施重大技术推广为重点,以行政推动、项目带动、政策支持和科技入户为手段,以兴业富民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