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森林覆盖率达到28%,建城区绿化覆盖率43%,人均公共绿地11平方米。(市林业局、园林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6.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分解指标。(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
7.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20.9万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98%以上。(市卫生局、财政局、农业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9.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3个指标直接分解到各县(市)区,并建立定期公布的相应制度。(市国土资源局、经委、环保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
1.大力推进生态村建设,推广太阳能、风能、沼气综合利用。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及村庄,整建制建设以“一建三改”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推广100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市农业局牵头负责)
2.加强优质果品产区建设,形成具有山区特色的名优果品生产基地。建成一批初具规模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农业局、林业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3.搞好农产品认证标识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着力建设与国际接轨、规范统一的质量标准体系、疫病防治体系、检验监测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市农副产品加工贸易中心等项目建设,健全粮食流通网络,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农业局、畜牧办、粮食局、质监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4.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防洪、灌排和水土保持工程,加快骨干河道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抓好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实现村村通客车,构建便捷通畅的县乡交通网络。(市水利局、交通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5.加快实施小流域治理、退耕还林、荒山绿化、矿山开采区恢复治理、水资源调控等专项工程,改善南部山区生态环境质量,治理水土流失,提高水资源涵养能力。搞好南部山区人工影响天气省级示范基地建设。(市发改委、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气象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6.积极推进“6511”工程,加快结构升级步伐,突出发展6大产业集群,培植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加快交通装备、电子信息、冶金钢铁、机械装备等基地建设。(市经委牵头负责)
7.加快建设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高起点规划建设盖家沟、担山屯、郭店等物流园区和邢村、空港、集装箱分流中心、桑梓店等专业性物流中心;改造提升泺源大街、经七路、经四路传统金融服务区,高标准建设东部金融商务核心区;建设济南植物园、商河地热资源开发等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旅游大项目。(市发改委、贸易服务局、金融办、旅游局、园林局、商河县政府按职责牵头负责)
8.培育30个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30个。建成10个以上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重点实施50个标志性产学研工程项目,新建产学研中试基地25处。(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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