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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200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进应急体系建设,继续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一)组建市政府应急办。按照市政府第86次市长办公会议和市编委《关于设立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济编发〔2007〕1号)精神,抓紧组建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二)积极推进县(市)、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督促指导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工作,力争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事机构于今年6月底前挂牌成立。
  (三)整合各类应急管理机构。对全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等进行整合规范,统筹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
  (四)建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过程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
  二、继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加快各级各类预案编制进度。在目前市级专项预案基本编制完毕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快县(市)、区级总体预案和市级部门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工作,加强基层应急预案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预案制定。力争到2007年底,县(市)、区级总体预案、市级部门预案制定率达到100%;企业预案制定率达到80%;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庄、学校预案制定率达到60%以上;各大型集会、会展等活动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相关预案要互相衔接、不留空档,预案设置层级分明、科学规范,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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