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意见


  畅通四级信息网络。以“数据集中、职能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为目标,完善城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郊区县街道(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信息网络贯通,构建市、区(县)、街(镇)、社区(村)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城乡一体化的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全市劳动保障网络信息服务便捷共享。

  三、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服务功能

  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再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失业人员管理服务;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走访慰问等社会化管理服务;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资格验证、就医管理等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以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等任务。街道(镇)劳动保障所与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要合理划分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各自在促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作用。

  建立规范工作制度。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随着劳动保障工作职能的下延,建立健全人力资源调查和劳动保障基本信息动态维护、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帮扶、失业人员管理、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保险受理等六项主要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服务行为,为群众提供全面、优质的劳动保障服务。

  完善创新工作机制。以大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区县、充分就业保障街道(镇)和社区(村)活动为抓手,完善“片管专管”责任体系;以街道(镇)为片管区,以社区(村)为专管基点,创新“以人为本、划片包干、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劳动保障工作属地化管理服务机制,增强市、区(县)、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网格式动态管理服务实效。

  四、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街道(镇)应设立劳动保障科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社区应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有条件的行政村要加快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逐步实现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城乡全覆盖。

  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应按照核定的事业编制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工作人员。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应按照核定的聘用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聘的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不超过40周岁。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应专岗专职,核定的事业编制和聘用人数不得挪用、挤占。根据当前进一步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等工作需要,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适当增配工作人员,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增配1-2名劳动保障协理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