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办事性质及公开的内容,实行每月、每季、每半年或全年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实行网上公开的内容要及时更新,以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和查询。
三、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用事业单位开展办事公开工作,由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公用事业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办事公开的各项工作。各公用事业单位要成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或指定具体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办事公开的日常工作。要把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办事公开工作,把办事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向纵深推进。
(二)制定措施,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及各公用事业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对办事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内容、形式以及监督保障等提出明确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争取群众的主动参与和社会的普遍支持。
(三)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各公用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程序,增强办事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接待、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不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责任制度、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等,不断完善办事公开的工作机制,促进办事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注重办事公开的实效。要突出抓好收费公示、价格听证、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又最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如实公开、经常公开。要把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要切入点,认真加以解决,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公用事业单位要设立投诉机构,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建立投诉网络,受理群众投诉,以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的投诉,要做到件件应受理,件件有回复。各级政务公开办以及公用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那些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要重点检查,加强整改。要坚持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予以纠正。对推行办事公开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