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宁政发[2006]15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了推进我区农村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信息资源,建设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信息平台,提高农村信息化应用服务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我区农村人口比重大,农村经济比较薄弱,农村文化发展缓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十分繁重。信息通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行业,具有广泛的渗透性、辐射性、倍增性效应,尤其是近年来互联网蓬勃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对于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大力推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电话网和宽带互联网网络覆盖面,普及互联网应用知识,开发丰富多彩的农业信息,使农村地区群众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信息平台,切实推动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先进的通信、信息技术应用为先导,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加快农村信息化进程,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在已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电话的基础上,各电信运营企业继续加大农村基础网络设施的投入,2007年实现5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电话,并不断创造条件,扩大农村电话覆盖率。
2、在2006年底实现“乡乡通光缆、通宽带”的基础上,各电信运营企业继续创造条件,逐步在有条件的行政村推进通光缆、通宽带工作,用3年-5年时间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光缆、通宽带”,有效解决农村宽带接入问题,为提升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创造坚实的网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