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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关于开展哈尔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公告

  市评奖办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政街6号
  电话:82159717 82159718

哈尔滨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四日

  附件:哈尔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
     哈尔滨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书(略)

  附件:
哈尔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

  哈尔滨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项。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大力宣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扩大优秀成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优秀成果及时有效地应用于我市改革发展实践,依据《哈尔滨市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哈政发法字〔1991〕5号),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坚持“立足我市,面向实际,重在应用”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原创性和实际价值,奖励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具有开拓性、创见性的优秀成果,以及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贡献的优秀成果,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评选范围
  1.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成果(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统计资料等不属于评奖范围)。
  2.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2006年以前的科研成果,如果在我市历次评奖中从未获奖,经实践验证确有突出价值,可申报参评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已获得高于市级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3.评选成果类别:专著类(指有自己独立观点并形成独立理论体系的著作);编著类(含编撰的图书、古籍整理及填补空白并有实用价值的辞书、工具书、手册、志书、科普读物、译著等);论文类(含专题论文、调研报告、对策建议等指导性、应用性研究成果,不评选论文集,其中符合论文申报条件的,可以按论文单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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