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每年至少用一个月的时间,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利用新闻媒体开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题、专栏、园地等,把宣传教育逐步延伸到校园和社区,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到2010年,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市、县(区)及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和执法监察队伍,实现安全监管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数量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的万分之二。
(三)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
加大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力度。研究建立本溪市安全生产信息网和安全生产监控中心,使全市所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都与市安全生产监控中心实现数据联网,利用各企业的监测监控平台,实现随时查询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数据,随时发现危险源和隐患,及时进行排查、跟踪和监管。煤矿企业除省对市实行远程监控外,市对所有煤矿实现远程监控。
引导企业大力推广技术上成熟、先进、适用的科研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及时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存在潜在危险的技术装备,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装备,予以限时、强制性淘汰。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各级部门及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预案齐全、科学减灾的应急救援防范系统和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市、县(区)两级政府在编制本地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有效衔接,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通讯保障以及重大事故应急专家小组等工作的落实。加强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五)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技能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培训,重点强化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到2010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达到100人,安全主任数量适应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