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6〕108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发展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溪市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发展规划
(2006--2010年)
安全问题是人类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永恒的主题,是国民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和问题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力度,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在全市形成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社会氛围;建立健全了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强化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推动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预警机制建设上有了新的突破;进一步强化了市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安全事故依法得到及时、妥善、严肃处理;安全生产各项量化指标得到有效控制;多数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较为稳定,各类伤亡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呈稳中有降的趋势。但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仍然存在着诸多复杂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全民的安全素质不高。一些企业过于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生产安全,法制观念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和安全文化建设滞后;二是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市、县(区)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尚未建立,监管手段落后,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还没有建立,社区、农村安全监管和安全监管中介服务机构仍为空白;三是重大事故还没有杜绝,“十五”期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发生10起,平均每年发生2起;四是一般性事故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十五”期间虽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但一般性死亡事故共发生173起、死亡253人,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五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不强,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人员和装备不足,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尚未建立;六是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相对落后,有的政府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人员素质低、管理水平差,装备落后老化,安全生产危险系数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