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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市政府成立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省政府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组织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提出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
  (三)这次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发展改革、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0月)。根据省政府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对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其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定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及医疗机构用药用械等各环节整治工作方案,市卫生局牵头制定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规范处方行为工作方案,市工商局牵头制定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2007年6月)。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分别对各地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接受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的抽查。
  (三)总结阶段(2007年7月)。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市政府批准后通报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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