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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招商引资项目考核方案的通知


  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考核资金到位率和实际开工率。其中:

  资金到位率(25分)。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达到10%以上计25分,5%-10%计15分,1%-5%计10分,1%以下计5分。

  开工率(15分)。已开工项目数占项目总数的比率,达到40%计15分。超过50%以上,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在30%-40%之间计10分;在30%以下,以10分为基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5、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月报(5分)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办发电〔2006〕148号《关于报告上海、香港招商引资项目、“两区”开发项目以及其他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报表准确、及时,汇总分析材料完整、清楚,计5分,报表和汇总分析材料缺报、迟报、误报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6、凡经省、市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节能降耗项目,每有一项加0.01分,两者兼备重复加分。

  (二)市直有关部门考核

  对市上海香港招商项目和“两区”开发项目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采取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港洽会、沪洽会招商引资项目、其他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单位无记名投票评选的办法进行考核。

  (三)招商引资先进个人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市直工作人员由市直有关部门推荐,市上海香港招商项目和“两区”开发项目建设领导组确定;各县(区、市)、开发区先进个人,由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考核。

  八、考核奖惩

  (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评出前3名,第一名奖励20万元,第二名奖励15万元,第三名奖励10万元,授予“晋中市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县”称号。

  (二)市上海香港招商项目和“两区”开发项目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按照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单位投票结果,按得票高低评出前三名,各奖励2万元,授予“晋中市年度招商引资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三)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市直相关部门20名,各奖励2000元,授予“晋中市年度招商引资优质服务先进个人”称号。各县(区、市)、开发区招商引资先进个人,由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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