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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招商引资项目考核方案的通知

  3、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4、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复。

  5、有明显的施工进度。

  六、考核内容

  对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数量质量相结合重在质量的考核原则,考核内容主要有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引资额度、落地情况、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质量以及项目科技含量等;对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考核项目责任制落实、项目行政审批效率、项目跟踪服务质量等。

  七、考核办法

  (一)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考核

  招商引资项目采用百分制考核。计分权重为:招商引资项目数量10分,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规模25分,招商引资项目引资额度20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40分,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质量5分,高新技术项目加分。具体计分办法为:

  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10分)

  某县(区、市)招商引资项目数量考核分,项目数量达到项目平均数计10分,比平均数每增加

  百分之一加0.1分,比平均数每减少百分之一减0.1分。计算办法为:

  项目平均数为各县(区、市)考核项目总和除以12;

  项目数量得分=10+项目数量-项目平均数/项目平均数×100%×0.1

  2、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规模(25分)

  某县(区、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规模考核分,达到项目平均投资规模计25分,比项目平均投资规模每增加百分之一加0.1分,比项目平均投资规模每减少百分之一减0.1分。计算办法为:

  项目平均投资规模为各县(区、市)项目投资总和除以12。

  项目投资规模得分=25+(某县项目总投资-项目平均投资)/项目平均投资×100%×0.1

  3、招商引资项目引资额度(20分)

  某县(区、市)招商引资项目额度考核分,达到项目平均引资额度计20分,比项目平均引资额度每增加百分之一加0.1分,比项目平均引资额度每减少百分之一减0.1分。计算办法为:

  项目平均引资额为各县(区、市)项目引资额总和除以12。

  项目引资额度得分=20+(某县项目引资总额-项目平均引资额)/项目平均引资额×100%×0.1

  4、招商引资项目落地(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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