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4、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复。
5、有明显的施工进度。
六、考核内容
对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数量质量相结合重在质量的考核原则,考核内容主要有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引资额度、落地情况、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质量以及项目科技含量等;对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考核项目责任制落实、项目行政审批效率、项目跟踪服务质量等。
七、考核办法
(一)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考核
招商引资项目采用百分制考核。计分权重为:招商引资项目数量10分,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规模25分,招商引资项目引资额度20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40分,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质量5分,高新技术项目加分。具体计分办法为:
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10分)
某县(区、市)招商引资项目数量考核分,项目数量达到项目平均数计10分,比平均数每增加
百分之一加0.1分,比平均数每减少百分之一减0.1分。计算办法为:
项目平均数为各县(区、市)考核项目总和除以12;
项目数量得分=10+项目数量-项目平均数/项目平均数×100%×0.1
2、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规模(25分)
某县(区、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规模考核分,达到项目平均投资规模计25分,比项目平均投资规模每增加百分之一加0.1分,比项目平均投资规模每减少百分之一减0.1分。计算办法为:
项目平均投资规模为各县(区、市)项目投资总和除以12。
项目投资规模得分=25+(某县项目总投资-项目平均投资)/项目平均投资×100%×0.1
3、招商引资项目引资额度(20分)
某县(区、市)招商引资项目额度考核分,达到项目平均引资额度计20分,比项目平均引资额度每增加百分之一加0.1分,比项目平均引资额度每减少百分之一减0.1分。计算办法为:
项目平均引资额为各县(区、市)项目引资额总和除以12。
项目引资额度得分=20+(某县项目引资总额-项目平均引资额)/项目平均引资额×100%×0.1
4、招商引资项目落地(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