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6)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
(7)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非煤领域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该项为否决项)。
(8)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9)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11)地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2、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领导所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乡(镇、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接受县安全监管机构的委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村(居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要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所需的工作人员及经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在抓好本级所属企业安全监管的同时,要加强对驻地中央、省属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督促企业按时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安全培训、安全活动。
(2)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政府主要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安全事故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3)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对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经营网点要组织有关部门坚决关闭取缔。要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动安全许可、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治理,采取相应对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适时对重点行业和场所进行演习,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4)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每年至少应当组织三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安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次检查要把上次检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本次检查的重点。每次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情况和总结书面报市安委会,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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