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全市2007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7]23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企业:
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是明确安全发展目标、强化安全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积极性,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根据省政府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和李市长指示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在总结分析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正完善了全市2007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到实处。现就我市2007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奖惩办法通知如下:
一、 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市下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考核指标
市政府对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比照省政府下达我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内容分解下达。
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包括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农机五项合计)
(2)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不包括所辖区域内的省属及中央驻晋煤炭企业的煤矿死亡人数)
其中:①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不包括所辖区域内的省属及中央驻晋煤炭企业的煤矿死亡人数)
②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死亡人数
③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
④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
⑤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
(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4)火灾(不含森林、草原)事故死亡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