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夯实基础,提升质量,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实施名牌战略的基础和动力在企业,名牌产品的基础和核心是质量。各县(区、市)和有关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完善技术保障手段,积极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适应市场需求的自主品牌;从标准化、计量、质量等基础工作入手,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行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行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积极开展质量赶超和质量攻关活动,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基础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引导企业加大质量和品牌管理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品牌工作机构,逐步探索和总结一条抓质量、树品牌的新路子。
(四)实施名牌激励政策
根据市政府有关精神,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实施一定的奖励;对中国名牌产品、山西省名牌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给予优先服务,在其他资源配置上尽可能优先安排。发改委、经委、质监、工商、科技、环保等部门在其办理业务时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五)宣传品牌,扩大影响,发挥社会推动作用
要认真总结推广质量立市工作经验,表彰名牌产品和企业以及争创名牌有功人员,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名牌产品力度,开辟“质量与品牌”专题栏目,建立“晋中名牌”网页,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努力营造“百家争名牌,千家创品牌”的氛围。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名牌战略实施,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从严打击各类品牌侵权行为,建立名牌产品的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确保名牌产品的信誉度,维护名牌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质量协会等各种组织,充分发挥协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功能,制定行业规范、产品标准、发展规划,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和行业利益。要组织名牌企业及产品的对外展览和推介,拓展市场,扩大品牌影响力。
附件:
1、晋中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的中国名牌产品和企业名单;
2、晋中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的山西省名牌产品和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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