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中国名牌产品数量实现零的突破,争创中国名牌产品2个,争创国家免检产品8个,争创山西省名牌产品40个。帮助和引导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和山西省名牌产品,对涉及机械、冶金、煤焦、医药、食品、轻纺、建材、能源、化工等产业领域的78户企业85个产品进行重点培育和发展;围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培育和发展3个以上具有地方经济特色的、在全国享有美誉的农业名牌产品。积极推进旅游业、服务业名牌的创建、培育工作,在有关旅游业、服务业中培育2个以上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牌。名牌企业的年产值达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0%以上。
三、名牌产品重点培育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在晋中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强势品牌的企业;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4.有较先进的基础设施和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
5.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6.产品连续三年经市级以上质检机构检验合格,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7.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高的用户满意度;
8.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信誉良好,经济效益连续三年保持增长。
四、培育发展的对象和方向
依据我市实施名牌战略方针,重点扶持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逐渐培育出一批具有相当经济规模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努力培育出一批有质量信誉、有经济实力、有发展潜力、有地方特色的中国名牌产品和山西省名牌产品。
五、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市名牌战略领导组的协调、指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名牌产品的推选工作,做好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和发展工作,共同推进我市名牌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滚动循环,优胜劣汰,力争把名牌产品做大做强
严格按照《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山西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并调整重点培育发展对象目录,真正把产品质量好、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地方特色浓的产品列入培育发展目录。对不符合培育发展条件的产品要及时从培育目录中剔除,对符合培育发展条件的产品要随时增加到培育目录中。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滚动循环式培育发展,积极争创名牌。我市名牌培育发展要坚持精益求精、宁缺勿滥的原则,增加名牌的“含金量”。